11月23日,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在四川泸州召开。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12个省(市)检察院会签《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》(下称《协议》);山西长治、江苏南京、浙江宁波、福建厦门、广东深圳、广西南宁、重庆五分院、四川泸州、贵州贵阳、青海西宁10个市级检察院会签《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意见》。《协议》明确,各协作检察机关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,加大协作力度,形成工作合力;重点聚焦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妇女、农民工等诉讼能力偏弱的民事主体,加大对撤销、变更监护权,追索抚养费、赡养费、抚育费,请求残疾赔偿金,追索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金等重点类型案件的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力度。
12个省(市)跨区域协作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提供便利
11月23日,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在四川泸州召开。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广…